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近日在中国金融传媒主办的第五届寿险业转型发展论坛上表示,人身险公司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大力发展商保年金,并做好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

针对资产负债管理,罗艳君认为,险企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负债质量;二是要提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长周期考核力度。

对近期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罗艳君认为,《通知》明确了商保年金的界定,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在第三支柱中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方面,保险公司开展的大量具有养老风险保障、长期资金积累属性的业务,没有纳入其中;另一方面,险企发展第三支柱必须主动作为,不能等靠要税收政策。她表示,下阶段要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保险业要按照简明易懂、投保便捷、期限适当、安全稳健的原则,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适合广泛人群购买的商保年金产品。要通过多功能的产品设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资金积累和保值增值需求,同时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在个人养老金方面,要坚持普惠、便民原则,开发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提升投保便利度。在商业养老金方面,要总结试点经验,延长试点期限,扩大试点机构和区域。

此外,针对《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罗艳君认为,这为新形势下人身保险产品守正创新、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她表示,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必须深刻汲取境内外保险市场发生过的销售误导等教训,加强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强化产品销售管理,二是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三是严格规范账户管理。